最近很忙沒時間上部落格,也忙著修正賣場,預防上次那位『檢舉殺手』瘋狂追殺。

以下是一位格友指點轉寄給我,因為之前被下架檢舉非常多!加上目前奇摩手工賣家逐漸變少,進而取代的是花店或大型商店的進駐,許多網拍手工家不是消失就是灰心甚至被惡意檢舉(其實奇摩規定很多,不犯規很難)。

因此,我和老公都研究賣場規範,也藉此幫忙一些『真正婚禮小物手作家』做參考,其實個人和奇摩交涉結果,發現:奇摩最忌諱賣家『數量不實』『一元賣場』『價和賣場內容金額不符』,但是以婚禮小物金莎花來說,數量大家不可能只買1支,所以奇摩當初要我寫上合理數量才不會停權或下架,這點作法是你數量多,買家實際下標數量,3%奇摩也抽的多。所以,不管糖果或金莎,你的數量不可能是1,因此有格友會發現,MINA的賣場作品數量除了喜糖籃以外其他幾乎都是數量很多,光刊登費就要30元囉!

以下的問題各位婚禮小物好友要看!我也學了很多囉!

 

問題一:一件商品標價10元,但內容寫『另加某某東西要加1元,或增加什麼材料要加錢.....』或另加收其他費用,這樣可以算是違規嗎?

 

回答:問題一已經違反「自訂賣場規則」的部份,因為除了賣場刊登的商品,其他加購的商品都屬於非本賣場的私下交易商品,為什麼要這樣限制呢?因為一旦發生糾紛的原因是在這些加購商品身上,因為這些加購品並非機制內認定的賣場商品,服務人員就無法像買家保障這部份的商品購買權益,賣家少給一個加購品或是加購品故障發生糾紛,由於賣場上沒有加購品的任何數量或是價格資訊,所以私下交易的部份也沒有賣場憑據可以讓服務人員判斷,造成買家受到權益損失,所以為了保障買賣權益能受到Yahoo!奇摩拍賣服務保障,這部份要請賣家避免。

問題二:

 

商品有分不同尺寸或型號,但是同款式,只是大小或型號不同,可在同一賣場寫3種價格嗎?這樣應該不算違規吧!還是三種大小要三種賣場?

 

回答:這就是「在同一筆刊登商品中同時刊登多項內容供買方挑選」的多商品違規,因為在刊登規範當中,允許的是「同價格」、「最小類別相同」的商品可以在同一個賣場陳列,例如衣服同款有不同顏色,因為價格相同,都是同款的服飾,就允許放在同一個賣場,可是商品數量的設定要符合實際的商品數量喔,您提的例子當中,雖然商品相同,可是價格已經不同,所以建議放在不同的賣場讓買家選擇,除了符合規範,也比較不會有結標後產生價格糾紛的困擾。

 

問題三:

可否數量寫一,但賣場內容說數量很多,買多少數量有優惠,這樣算違規嗎?

 

回答:這同上是自訂賣場規則的違規的問題,數量只有一,可是卻在描述當中說明有多數量,同樣的當買賣雙方發生數量上的糾紛,服務人員認定的商品數量以賣場設定為準,當買賣的數量跟賣場不同,買家的服務權益可能就又損失了,所以希望賣家有多少商品就設定多少數量,賣家可以評估需要刊登多少數量才可以符合效益,或是調整販售單位﹝例如一般買家都是一次買三十個,就以三十個為單位,本來一個五元,現在三十個為一個單位就可以起標價一百五,一個單位三十個﹞,相信就可以在符合規範下又可以多數量的販售。

 

問題四:可否因為產品數量很多,我照一張照片PO上去,賣場寫說東西很多,再來詢問。這樣有無違反規定?

 

回答:這樣就變成「違反競標的拍賣精神」違規囉,也就是說賣場無實際商品,刊登賣場只是未了刊登訊息請買家自行私下交易連絡,這樣其實您在其他討論區或是自架網站這樣廣告反而還不用來拍賣遭到違規下架而受氣。在Yahoo!奇摩拍賣,希望賣家刊登的商品都是有具體的商品內容,讓買家可以直接了解賣場描述的商品內容就可以下標,並且可以以賣場為憑據來保障買賣權益,所以還是請您避免這樣的刊登行為喔。

 

問題五:可以數量一,但內容提示買多少有優惠『例如買3隻免運費』,這樣在數量上也有錯誤嗎?

 

回答:

是的,是違規的狀況,這屬於自訂賣場規則的部份,實際販售數量跟賣場設定數量不符造成違規,其實賣家可以設定實際商品數量,並且利用多數量優惠的設定,一樣可以達到這個效果喔。

 

問題六:

另開賣場的定義?萬一有客人問了我很多商品,我可以另開賣場給他嗎?假設他要5個商品,我開一個統合的賣場給他?還是請他在那5樣商品下標?

 

這有一個問題,如果是因為買家自行在問與答有不同商品組合需求賣家另開符合買家需求並且賣場符合實際交易價格跟數量那就沒有問題,可是千萬不要實際價格兩百元,另開一元賣場供買家下標,那樣除了有規避費用的違規,買賣發生糾紛甚至發生詐騙時,買家連申請買家賣家保障方案的機會都沒有,因為保障方案的補償是依照賣場商品價格設定為憑據的。

 

另外要注意的是,千萬不要開一個廣告賣場然後再來誘導買家另開賣場交易,那樣子就有問題五的狀況,就是該廣告賣場是違規的喔,也就是說,非賣家主動的要求,而是買家發現有其他商品需求而另開符合價格數量的賣場供買家購買是OK的,可是如果賣家主動要求買家到某一個賣場下標,而本身原來的賣場只為了廣告,那廣告的賣場就是違規的,所以您舉的例子的第二個由於都是買家自己要求不同的商品組合,賣家也在符合實際商品價格跟數量的前提下另開賣場,就是OK的。

 

所以可以記住一個原則,就是服務人員在判斷糾紛或是違規時,都是以賣場上刊登時設定的價格、數量、運送方式以及運費價格為憑據,所以只要賣場資訊符合實際販售狀況,不額外自訂與賣場設定不同的買賣規則,就可以放心刊登規範的問題,發生買賣問題時服務人員能更迅速的處理問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ouleoman9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